孤残儿童特殊教育有哪些教育原则?
孤残儿童特殊教育是特殊儿童在一定的教育环境下,接受指导,逐渐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,增加知识,提高适应能力,发展技能技巧的过程。南宁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培训中心有哪些原则呢?
一、早期教育原则
早期教育原则认为,应尽早地抓住时机,对特殊儿童进行早期诊断、早期教育和早期训练。
二、补偿教育原则
补偿教育原则认为,特殊教育过程中,要针对特殊儿童不同的身心特点,尽量用健全器官来代替受损器官的组织功能,充分地发挥儿童内在的潜能,增加特殊儿童的适应能力。
三、个别化教育原则
个别化教育原则认为,要根据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的具体情况,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,制定个别化的教育与训练方案,进行针对性的教育。
特殊教育学——教育原则与教育过程
四、系统教育原则
系统教育原则认为,特殊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。特殊教育应将家庭教育、学校教育、社会教育结合起来,从医疗养护、教育训练、就业培训三个方面,不断地巩固和发展学前教育、学校教育、成人教育的成果,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训练效果。
首先要树立一个大教育的观点,从家庭、学校、社会三个方面来考虑对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;
其次,要抓住每个教育阶段、教育环节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,解决主要矛盾;
三是要巩固各个阶段的教育成果,使其得到不断的强化和提高。
南宁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培训中心就选方舟至爱自闭症(孤独症)训练学校,专业教育十几年,拥有无限耐心、信心、爱心,让您的孩子拥有健康的生活学习环境,有需要的欢迎与我们联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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